民政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法规政策规划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4-24 22:12 | 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 2018-02-14 17:42 | 查看:4048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通报制度的通知》(民办函〔2012〕264号)要求,现将各地2017年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中组发〔2012〕7号)、《志愿服务条例》、《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文明办〔2016〕10号)等法规政策规划有关进展情况通报你们,请相互学习借鉴,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推进本地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民政部办公厅
2018年2月8日
2017年度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法规政策规划落实情况
2017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社工意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社工规划》)、《志愿服务条例》、《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等法规政策规划,积极推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取得新进展新成绩。社会工作方面,截至2017年,各地共开发了312089个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了36485个社会工作服务站,成立了7511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750家社会工作行业协会。全国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人员共326574人。2017年,各地社会工作投入资金量达51.1亿元。志愿服务方面,截至2017年,各地登记的名称中含有“志愿”或“义工”字样的志愿服务组织达11328家,成立志愿服务团队近56.8万个,建立志愿服务站点91975个。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注册的志愿者超过7643万人。各地累计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3.7亿小时。2017年,志愿服务工作投入资金量约5.4亿元。
一、政策落实与创新情况
各地进一步落实《社工意见》和《社工规划》。2017年,内蒙古出台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四川出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吉林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本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计划。截至目前,全国30个省(区、市)出台并落实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或专项规划,覆盖中央和地方的社会工作发展综合性政策与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
各地针对社会工作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创制政策。河北、江西、山东、四川、云南、甘肃等地出台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意见。北京、湖南、广东、四川等地出台引导社会工作参与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精准救助、社区建设等民生民政工作的专项意见。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福建、甘肃、青岛等地出台“三社联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意见或试点指引。山西、四川、云南等地出台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作用意见。山西、黑龙江、江苏、安徽、河南、广西、重庆等地出台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安徽、河南、四川等地出台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意见。江西等地出台社会工作参与社区矫正意见。江苏、贵州等地出台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意见。北京、山西、江苏、湖北、陕西、甘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出台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意见。天津、河北、黑龙江、浙江、山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青海等地围绕部门协作、购买服务、机构建设、人才使用和继续教育等关键环节创制政策,针对性破解本地社会工作发展问题,夯实社会工作发展基础。
各地围绕推进志愿服务法治化、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实施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推进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深化志愿服务实践,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天津、辽宁出台本地志愿服务条例。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重庆、云南等地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宣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的通知。北京、黑龙江、江西、湖南、广东、广西、四川、宁夏、新疆等地出台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专项意见。重庆出台了《重庆市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广西发文进一步推进志愿者注册工作,并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甘肃发布《志愿服务评估通用要求》。内蒙古、安徽、重庆、贵州等地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在全省(市)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通知。北京、江苏、山东、重庆、甘肃等地印发文件推进社区、脱贫攻坚、助残、健康等领域志愿服务发展。江西、重庆、贵州等地印发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有关文件。江苏、山东、广东、贵州等地出台开展志愿服务宣传交流与项目大赛的有关文件。
二、机构建设与岗位开发情况
(一)行政管理机构设立情况。截至2017年底,北京、黑龙江、上海、浙江、广东、重庆、宁夏和青岛、深圳民政部门设立了社会工作处室。
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新疆和宁波、大连民政部门在相关处室加挂了社会工作处牌子。内蒙古、贵州和新疆在省级层面成立了社会工作事业单位。43个地级市和106个县区在民政局设立了社会工作处(科、股)。
(二)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情况。截至2017年底,各地在城乡社区、相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共开发设置了312089个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比2016年增长38643个。从全国来看,乡镇、街道和社区设置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共有232021个,约占74.3%;民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设置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共有40319个,约占12.9%;民政事业单位设置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共有21593个,约占6.9%;行政机关设置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共有10251个,约占3.3%;其他类型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7905个,约占2.5%。其中,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广东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超过2万个,辽宁、浙江、安徽、山东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超过1万个。
(三)社会工作服务站(科室、中心)设置情况。截至2017年底,各地在城乡社区、相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共设置社会工作服务站(科室、中心)36485个。
(注:此表中辽宁、山东、浙江、福建、广东5省统计数据包含相应计划单列市。西藏未填报社会工作服务站设置相关数据。)
(四)社会工作行业协会成立情况。截至2017年底,各地共成立了31个省级、201个地市级和518个县级社会工作(者)协会(联合会),各级社会工作行业协会共750家。
表3:2017年社会工作协会成立情况表
(注:此表中辽宁、山东、浙江、福建、广东5省统计数据包含相应计划单列市。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河南、湖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未填报部分社会工作行业协会相关数据。西藏未填报社会工作行业协会相关数据。)
(五)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情况。截至2017年底,各地共成立7511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比2016年增长1631家。其中,广东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总量超过1400家,江苏、浙江、四川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总量超过500家。
(注:此表中辽宁、山东、浙江、福建、广东5省统计数据包含相应计划单列市。西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未填报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相关数据。)
(六)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情况。截至2017年底,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名称中含有“志愿”或“义工”字样的志愿服务组织达11328家,单位和社区内部成立志愿服务团队567537个,全国志愿服务站点总量达91975个。
(注:此表统计口径为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名称中含有“志愿”或“义工”字样的社会组织数。其中辽宁、山东、浙江、福建、广东5省统计数据包含相应计划单列市。西藏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未填报相关数据,根据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直接录入。)
三、人才培养、评价与激励保障情况
(一)社会工作人员培训情况。2017年,各地大规模组织开展各类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参训人员总量达682545人次,比2016年增加156170人次。其中,北京、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四川培训社会工作人员超过3万人次。
表7:2017年社会工作人员培训情况表
省(区、市) | 2017年总量(人次) | 省(区、市) | 2017年总量 (人次) | 省(区、市) | 2017年总量 (人次) | ||
北京 | 33502 | 安徽 | 13629 | 四川 | 133278 | ||
天津 | 16803 | 福建 | 8563 | 贵州 | 8111 | ||
河北 | 4589 | 江西 | 9570 | 云南 | 6000 | ||
山西 | 4393 | 山东 | 30012 | 西藏 | - | ||
内蒙古 | 14917 | 河南 | 28582 | 陕西 | 6313 | ||
辽宁 | 5640 | 湖北 | 18073 | 甘肃 | 1100 | ||
吉林 | 1846 | 湖南 | 18463 | 青海 | 365 | ||
黑龙江 | 7321 | 广东 | 112331 | 宁夏 | 1943 | ||
上海 | 29543 | 广西 | 937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850 | ||
江苏 | 48000 | 海南 | 290 | 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 958 | ||
浙江 | 85566 | 重庆 | 22624 | 总计 | 682545 |
(注:此表中辽宁、山东、浙江、福建、广东5省统计数据包含相应计划单列市。西藏未填报社会工作人员培训相关数据。)
(二)持证社会工作人员情况。截至2017年底,全国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人员共326574人,比2016年增长39207人。其中,广东持证社会工作人员超过6万人,北京、江苏、浙江超过2万人,辽宁、上海、福建、山东、四川、陕西超过1万人。
表8:2017年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情况表
省(区、市) | 2017年数量 (人) | 总量 (人) | 省(区、市) | 2017年数量(人) | 总量 (人) | |
北京 | 1759 | 26841 | 湖南 | 884 | 7040 | |
天津 | 683 | 7240 | 广东 | 6178 | 64836 | |